李晓东,1936年生,山西芮城人。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研究员。长期从事文物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曾任河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国家文物局巡视员和综合财务司负责人等职,现为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兼职教授。曾起草或参与起草、制定了一批文物法规和规章,如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草案等,具体主持起草了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后为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部一直参与修订工作。多次参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召开的讨论、制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约草案政府间专家委员会会议和通过该公约的外交会议。主要著作有:河北易县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试掘》、《文物保护管理概要》、《中国文物学概论》、《文物法学:理论与实践》等,合作著作有《河北风物志》、《燕下都》、1982年《文物保护法释义》等,主编、主持选编《文物法规与文物管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讲话》、《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外国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规选编》(二)等,发表论文和重要文章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