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这门课程以时间为“经”,以人物为“纬”,阐述了中国自夏、商、周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纵横数千年的历史。从社会形态上看,依次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三种历史形态。《中国法律思想史》这门课程的复杂性由此可见一斑。本教材把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分为五编,依次是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封建社会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思想、封建社会至鸦片战争(前)时期的法律思想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时期的法律思想。这种划分其实是能够便于考生复习。因为每一编都有自己的特色,学习时可以分门别类的区别把握。第一编主要是神权法思想和宗法思想。这一编在本书中不属重点。第二编比较重要,特别是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在中国法律思想史这门课程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第三编自秦至唐,法律思想的轨迹是由秦的法治到汉初的黄老无为,再到汉朝中后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相对而言,本章也不算太重要。第四编阐述宋至鸦片战争前时期的法律思想,这一编属本门课程的重点。最后一编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法律思想。本编相对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