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革命论》的主要部分写于1790年,本是柏克给一位法国人杜邦的长信,是对刚爆发不久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直接思考和评论,同时也论及当时伦敦某些团体有关该事件的行动和态度。作者赞扬英国的“光荣革命”,甚至也在某种程度上支持美国革命,反对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压迫政策,然而却激烈批评了法国大革命的原则。作者说他热爱自由,但是是爱“一种高尚的、有道德的、规矩的自由”,他认为自由的前提是秩序,而不是砸烂文化传统和盲信抽象理性的重新设计。柏克以英国为例,认为自由乃是我们得自祖辈的一项遗产,是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通过渐进争取和改进得来的。它并不割断我们的亲情和信仰纽带。凡是从不向后回顾自己祖先的人,也不会向前瞻望子孙后代。而懂得保守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的人,也才是真正懂得自由。自由也不是那种颠倒和改变事物自然秩序的一律平等。一切事情都应当开放,但并不是对每一个人都毫无区别。甚至于,从默默无闻的状况到荣名显赫的道路不应该弄得太容易,即便有罕见的才能,也最好经过某种困难的磨练和斗争的验证。他认为人们在热衷于普遍权利理论的时候,不能全然忘记人性,忘记人的自然差别。柏克当时就已预见到: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作为一个事件将以走向专制主义而告终,但他也同样预感到由其代表的时代的总趋势却无可避免,预感到在人类的面前,毕竟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以下是曾被萨谬尔逊引用在他著名的《经济学》教科书开首的一段名言:“骑士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继之而来的是诡辩家、经济家和计算机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