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导言
第一节公约的渊源
一.历史渊源
二.〈联合国宪章》
三.《世界人权宣言》
第二节公约的内容
第二章公约的签署和批准
第一节公约的签署
第二节公约的批准
第三章公约的加入和保留
第—节公约的加入
第二节公约的保留
第四章公约的生效,
第一节公约对成员国生效情况
第二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
第三节对公约权利的限制
第五章联合国有关人权的机构
第一节职司机构
一.联合国大会
二,联合国安理会
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四.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五.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
六.联合国人权高专
第二节联合国人权公约机构
一.联合国人权公约
二.根据公约所建立的人权机构
第六章人权事务委员会
第一节人权事务委员会的组成
第二节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性质
第三节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作用
一.审查缔约国的报告
二.与成员国进行广泛的对话
三.作出对公约的一般性意见
四.接受来文
五.处理国家间的来文
第四节成员国报告的形式和内容
一.报告的形式
二.报告的内容
三.报告的意义
第七章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意议定书
第一节《第一任意议定书》概述
一.《第一任意议定书》的内容
二.《第一任意议定书》的意义
第二节对根据任意议定书的来文的处理
第三节《第二议定书》
第二编 公约确认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第一章 自决权(第1条)
第一节联合国有关自决权的规定
第二节自决权的性质
第二章 权利平等和补救(第2条)
第一节对第2条的总体理解”
第二节国家补救措施
第三节国际补救措施
第三章 男女平等(第3条)
第一节 节禁止性别歧视
第二节缔约国的责任
第三节男女平等权利在各方面
第四章权利克减(第4条)
第一节克减的含义
第二节克减的条件
第三节不可克减的权利
第四节克减报告
第五章 公约与其他人权规范的关系(第5条
第一节 对第5条的理解
第二节 人权的发展
第三节人权中不同权利的同一重要性
第六章 生命权(第6条)
第一节 生命权慨述
第二节不得任意剥夺任何入的生命
第三节 死刑问题 一.联合国关干死刑的政策
二.适用死刑的条件
第四节 死刑与引渡
第五节 国家保护生命权的义务
第六节 生命权与战争
第七节 生命权与失踪
一.失踪
二.堕胎
三.安乐死
第七章 人道待遇和禁止酷刑(第7条)
第一节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
或刑罚的国际标准
一.对第7条中禁止酷刑等规定的理解
二.各国禁止酷刑的义务
第二节 公约第7条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的意义
一.第7条的实体法意义
二.第7条的程序法意义
第三节酷刑与坦供
第四节不人道,残忍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第五节医药或科学试验
第八章不受奴役和强迫劳动(第8条)
第一节对第8条的总体理解
第二节禁止奴隶制及类似制度和强迫劳动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儿童劳动和强迫妇女卖淫
第四节提出诉讼和及时释放的权利
第五节得到赔偿的权利
第十章被剥夺自由人的人格尊严和待遇(第10条)
第一节对被拘禁者的人道主义待遇
第二节分开关押
一.已决犯和未决犯分开关押
二.少年犯与成年犯分开关押
第三节囚犯改造和回归社会
第十一章禁止债务监禁第1真条)
第一节债务监禁的含义
第二节古代雅典和罗马废除债务拘禁的法令
第三节债务监禁与人身自由
第十二章迁徙自由(第12条)
第一节国内迁徙自由
第二节离开任何国家的自由
第三节对迁徙自由的限制
第四节进入本国的权利
第十三章驱逐出境(第13条)
第一节驱逐出境的含义
第二节驱逐出境的程序
第十四章公正审判的国际标准(第14条)
第一节对公正审判国际准则的总体理解
第二节“诉讼”和“诉讼案”
一.“诉讼”的含义
二.诉讼的资格
第三节 诉讼人权保障
一.以诉讼的方式保障人权是人类文明的杯志
二,诉讼人权保障的原理
三.诉讼人权保障与诉讼各方的关系
四.诉讼人权保障与法制的关系
第四节所有人在法庭和裁判所面前
第五节法庭的资格
第七节无罪推定
第八节告知被指控原因和性质
第九节准备辩护和与律师联络
第十节受审时间不无故拖延
第十一节出席受审,辩护和得到法律援助的权利
一.出席审判的权利
二,辩护帅权利
三.得到法律援助的权利
四.法律援助的模式
第十二节与证人对质
一.对联合国标准的理解
二.关于证人及作证能力
三,询问证人的方法和范围
四.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五.证人免予作证的特权
六,证人保护制度
第十三节免费获得译员帮助
第十四节不自证其罪
一.不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
二.强迫自证其罪行为的构成
三.强迫自证其罪的法律后果
第十五节未成年人司法程序
一.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文件概述
二,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准则的适用范围
三,未成年犯罪预防
四.未成年人司法的程序体要奉
五,未成年人司法审前阶段中的规定
六.末成年人司法的审判
第十六节复审权利
第十七节刑事赔偿
第十八节一事不再理
一.一事不再理与禁止双重危险释义
二.一事不再理的例外
第十五章罪刑法定{第15条)
第一节罪刑法定概述
第二节刑法的溯及力问题
第十六章人格权(第16条)
第一节人格权含义和渊源
第二节人格权与不歧视
第十七章隐私.家庭.住宅通信权(第17条)
第一节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荣誉和名誉
一.私生活权利
二,家庭权
三.住宅权
四.通信权
五.荣誉和名誉权
第二节隐私权的保护
第三节关于隐私权的案例
第十八章思想.良心.宗教自由权(第18条)
第一节思想和良心自由的含义 第二节宗教自由的含义
第三节宗教自由的限制
第十九章表达自由(第19条)
第一节持有主张和表达自由的含义
第二节对表达自由的限制
第二十章禁止鼓吹战争.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第20条
第一节禁止战争宣传
一.禁止鼓吹种族歧视和仇恨
二,禁止鼓吹宗教仇恨
第二十一章集会自由(第21条)
第一节集会自由的含义
第二节对集会自由的限制
第二十二章结社自由(第22条)
第一节结社自由的含义
第二节对结社自由的限制
第三节与结社自由有关的其他国际文书
第二十三章 婚姻和家庭生活权(第23条)
第一节 家庭生活权
第二节 婚姻权
一.结婚的权利
二.婚姻关系中双方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四章 儿童权利(第24条)
第一节 儿童和儿童权利的含义
第二节 保护儿童
第三节 儿童登记和国籍
第二十五章 参加公共事务权(第25条)
第一节 参加公共事务的含义
第二节 选举制度和选举权
第三节 关于参加公共事务的方式
第二十六章 法律前人人平等(第26条)
第二十七章 少数人权利(第27条)
第一节 少数人的定义
第二节 少数人的特殊权利
附录
世界人权宣言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意议定书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
公约
人权事务委员会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真
交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成员国及在该国一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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