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说明本书为“21世纪经济管理类法律应用简明教材”民商法系列知识产权法配套教学法规,在体例上分为五编:第一编,“商标法规精要”;第二编,“专利法规精要”;第三编,“著作权法规精要”;第四编,“相关法规精要”;第五编,“国际条约精要”。本书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法规的典型性:本书收录的规范性文件皆为三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已经加入并批准的国际公约,对于全面了解掌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一定的帮助。第二,法规的时效性: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了大幅度的整理修订,三大知识产权法及其实施细则(条例)均进行了修订,与此相关的一些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也进行了清理,本书收录的规范性文件均为修订清理之后的法规,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第三,实用性:本书所收录的法规都是经济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法规,对经济与管理专业人士非常实用。同时,本书为本系列《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配套教学法规,在《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均在本书中收录,对于分析理解所选知识产权案例有重要意义。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由于篇幅所限,已经废除的或者已经被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本书并没有收录;第二,尽管本书收录的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等,但其具体条文可能由于三大知识产权法律及其实施条例等新法规的相继修订而归于失效,所以请结合新法规进行阅读,注意前后法中的不同规定;第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并没有收录在本书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请参阅本套教程的其他系列的法规精要;第四,一些比较重要的国际条约,由于中国并没有加入或者批准,比如《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等也因为篇幅所限没有收录。第五,本书在最后附上了现行重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目录,本书没有节录在内的,读者可以根据需要查阅相关内容。本书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郑小敏和郑晓辉编录,最后由本卷主编姚欢庆博士审定,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卢淑贞女士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编者200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