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男,满族,1953年出生于北京;1969年去“北大荒”,务农8年;1977年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197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学习法律;1983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1986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此后曾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并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SJD)学位;1996年10月至1997年3月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98年4月至5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2年9月至2003年2月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任客座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主任等。何家弘撰写和主编了法学著作数十部,发表各类文章数百篇;主持了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和国家社科项目,以及教育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美国福特基金会和欧盟-中国司法合作办公室资助的科研项目。何家弘曾经在人民大学被评为“有突出贡献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并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9月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何家弘在业余时间还为“普法”而撰写法学小说和推理小说,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和国际犯罪文学作家协会会员。他创作的四部“洪律师推理小说”中已有三部(《神秘的古画》、《双血型人》、《龙眼石之谜》)被翻译成法文,分别于2002年1月、2003年1月、2004年1月在法国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