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意编著本书是1996年。1996年,是自1981年在厦门召开中国第一本行政法学教材《行政法概要》编写会,揭开了我国行政法学研究新的一页的15周年,又是1986年成立行政立法研究组,从而为促进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的10周年。我有幸参加了《行政法概要》的编写,成为行政立法研究组的一员,并承担了具体的组织工作,因而,我国行政法发展历程中的这两件大事,也是我个人从事行政法教学、研究工作历史中的大事。更为重要的是,1996年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这将对我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行政法学者来说,显然是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的大事,碰巧,这一年也是笔者从教35周年。中国人喜欢逢五逢十,1996年承载着这么多的涵义,对我个人来说,无疑是值得纪念的年份,于是就有了这个念头:将这十余年所写的有关行政法学的文章、短简选编成集。论文、短简较之著作,其实更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更直接、快捷地反映个人对当时行政法学、行政法制的热点、重点问题的意见、见解和关注,更具有短、平、快的性质,更多些对已有成果的借鉴和融合。但较平时对这些文章和短简疏于保存,发表后,就以为完成了写作的初衷,常随手搁置,多有散失,此次选集,也仅以手边的部分短文为限。也许这些见解并不成熟,并不圆满,但我个人的学术活动和经历,常与我国行政法侧面反映出我国行政法制与行政法学发展的历程和轨迹。中国研究行政法,始于30年代,那时深受日本行政法的影响。50年代曾有过以学习苏维埃行政法为中心,希望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国行政法学的短暂时期,但为时极短。此后长期停顿。1981年,法学教材编辑部决定以王明灿为主编撰写一本统编教材《行政法概要》,这是新中国行政法研究的第一个成果。编写教材也是组织队伍、锻炼人才的过程,从此新中国有了自己的行政法学研究和研究行政法学的队伍,我们将永久铭记王明灿同志的贡献!1986年,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对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是一个有意义的年份。著名法学家陶希晋,在中国完成了刑法、刑诉、民法、民诉立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在中国建设宪法统率下的新六法的主张,即完成行政法和行政诉讼立法的设想。陶老运用其影响,在北京组织了行政立法研究组。在北京的主要教学、科研单位——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社科院法学所和实际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共14人参加。陶老给行政立法研究组设定的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党委会法工委领导下,起草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的行政法草案,名之曰试拟稿,作为“毛坯”提供给法工委。此后,行政立法研究组相继起草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试拟稿。几年来,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引人瞩目的巨大进展,有人称之谓:“异军突起”。追念及此,我们自然无限缅怀陶老的远见卓识,也应该感谢我国立法机关对行政法学工作者的信任和提供其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广大行政法理论工作者积极投入行政法制建设的实践,大大促进了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理论不再“灰色”而“葱郁常青”,这是学术发展的康庄大道。当前,我国行政法正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的十五大已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方略。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这一目标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历史的规律,也一直是行政法工作者的关注和热望所在。可以说,这是建国以来法学界最重大的事情,它为整个法学的发展展示了令人振奋的前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建设法治行政。这是法学界公认的命题。多年来,广大行政法学者,包括作者在内,从建立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开始,就始终研究、探索着在中国实行行政法治的途径,这一努力是与我国行政法和行政法制的客观发展规律相一致的。党的十五大以后,研究依法行政的理论和实践,更是广大行政法学者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也是行政法学发展的新契机。而瞻利于后望,但愿这本集子能成为读者了解我国行政法学探索、发展行政法治之路的窗口,并有助于在此基础上实现新的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