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精释》(第二版)在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02年3月和2003年8月公布的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两个“补充规定”,从罪名到内容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经修订,本书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内容新颖,重点突出。对两个“补充规定”根据全国人民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4个刑法修正案确定新增设的9个罪名,加上原有的413个罪名共422个罪名全部进行了研究、撰写;修改的23个罪名也逐一进行了改写,并坚持新罪,常用的罪,修改的罪重点写。二是阐明立法的基本精神。凡涉及适用《决定》、刑法修正案和立法解释条文的,都阐明了立法的背景。三是实用性强。对每一个罪名,注意从概念和构成要件等方面正确阐明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对认定罪名和适用刑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作了充分的阐述,并吸收了“两高”为执行刑法公布的50多件司法解释的内容。这是目前国内出版的研究中国刑法分则内容最新、最全面、最具实用价值的刑法专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