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以前,比较教育研究重视因素分析法和历史法的运用。因素分析法的先驱英国的萨德勒认为校外的事情比校内的事情更重要,为了真正了解外国教育,必须考察该国教育制度的社会背景。汉斯则对影响教育的诸多外部因素加以系统化,把它分为三类:自然因素(种族、语言、地理和经济)、宗教因素(罗马天主教、英国国教和清教徒)和世俗因素(人文主义、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康德尔继承了萨德勒的观点,认为要了解和评价各国的教育制度,需要对影响教育制度性质和发展的历史传统、国民态度、政治和经济诸因素进行分析。他强调运用历史法,并认为比较教育是教育史的延续。60年代以后比较教育研究逐渐重视起实证研究,但是实证研究也离不开因素分析。因为任何教育制度和事实都与教育系统外部的因素有关。将外部因素作横向的分析,就是通常说的因素分析法,将外部因素作纵向的分析,则就是历史法。因此因素分析法和历史法是密不可分的。它们是比较教育研究的重要方法。在运用因素分析法和历史法的过程中还需要与其他方法相结合,例如文献法、调查研究法、实证法等等。影响教育制度和事实的因素很多。汉斯将它们分为自然因素、宗教因素和世俗因素。本课题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因素分析法和比较历史法,并采用文献法、调查研究法,研究对象国主要是中国、日本、美国及欧洲诸国。研究结构是先分析各国民族文化传统与教育的关系,再在观念形态上作专题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