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是根据国家教委高教司1997年7月颁布的《中国古代文学史教学大纲》的精神编写的,供高等学校中文专业使用。其内容包括我国鸦片战争以前的文学史与大纲规定中文专业学生必须精读的作品。文学史部分大体以朝代为序分为八编,编下分章,以各时期中主要的文本、文学流派及重要的作家作品为中心展开论述,力求突出文学自身特点的变化发展;精读作品中已选的作品,在文学史的论述中尽量少引用并避免过多的内容复述,以使文学史在发展线索简明,便于读者掌握。大纲规定本科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最低阅读量,包括精读作品与阅读作品两部分。而本教材所选的作品为大纲中规定的精读作品。根据大纲的要求,“精读作品既是教师重点讲授的作品,也是学生重点学习和掌握的作品”,“要求学生做到熟、懂、会分析。所谓‘熟’,包括熟读和背诵两层含义。要求背诵的作品必须会背;未要求背诵的作品,一定要详知作品的具体内容及名言警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