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樗下读庄》作者止庵,与被称为是“中国学术之全部”的“内圣外王之道”不仅不同,而且相反,庄子哲学不是关于如何统治或如何参与统治的理论,而是一种仅仅与个人有关的思想。庄子哲学不超出现世的界限,而且其主要内容都是展开在人的头脑之中,从根本上讲它不关心“做什么”的问题“吾丧我”就是“逍遥游”。庄子哲学没有改变世界的想法,所做的只是要换一副眼光,提出了一套新的价值尺度。所以这就是一种关于人的精神如何超越的哲学。通过“小大之辩”和“有待无待”两个既递进又平行的思路,使这一超越具有一种无限性。庄子哲学在第一个层次上解决的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就是所谓“无功”和“无名”的问题。它把社会视点变为个人视点,使人最大程度上从社会里脱离出来,摈弃了人的全部社会意识和社会价值观念。从这一点出发,庄子哲学不向社会提供任何价值,而所要求于社会的仅仅是最基本的生存而已,只有在这里才有一个处世的成分,这就是所说的“不用之用”。它是从“被治”的前提下考虑这些问题,由此出发,对“治”予以彻底否定,而不去讨论什么样的“治”才是好的。所有这些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对于他人的影响对庄子哲学来说只是一种余绪。庄子哲学在第二个层次上解决的是精神和存在的关系,也就是所谓“无己”的问题。这首先是对于“社会的自我”的超越,自我身上一切来自社会的东西,包括意识、情感、价值判断等等在内,都在摈弃之列。继而要超越的是自己的生存状态和对生死的意识。这里包括两个内容:第一,把存在中一切人所不能改变的成分作为前提(被称为“命”)接受下来;第二,不以精神作为对存在的反映而认为它是对存在的无限超越,从而达到内心的自由境界,这就是所说的“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而且它强调的这个精神境界并不应在行为上有意识地表现出来。庄子哲学在第三个层次上解决的是理性和悟性的问题。只有在否定什么和肯定什么的初始阶段它是在理性思维的范围内,而最终超越了理性才意味着彻底的超越。对于“知”的否定从根本上讲就是对于理性思维和理性意识的否定。对庄子哲学来说,只有“如此”,没有“何以如此”,所以世界的本原之类的问题并不在其考虑之列。庄子哲学是一种关于悟性思维的哲学,往往是通过这样的路数来实现“悟”的:从“辩”开始,理性地否定现有的理性意识;继而通过进一步的“辩”把这种否定当作一种现有意识予以否定;同时标出向着悟性发展的方向,也就是说,是理性,反理性,悟性的思路。《庄子》“谬悠之说,荒唐之言”即是因为作为理论论述它不是终极的,作为悟性言辞它不是确定的。在最后阶段则强调“意”对于“言”的超越,即最重要的是没有说出而且是不能说出的,但是通过所说的可以悟到的。经过社会到个人,存在到精神和理性到悟性这样三个层次上的超越,庄子哲学达到一种无限的境界,这就是“道”。所谓“得道”是对遍在于天地万物的自然状态的体验。也就是说,道不离人的意识,但它是超越之后的意识;它实现在个人的头脑中,但在它实现时对“个人”的体认已不存在了。它是自然的,因而是无限的。作为“悟”的结果,道是在理性的思维和语言之上的,所以《庄子》对于道的描述就不可能是直接的,终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