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公案》,全称为《新镌绣像善本龙图公案),不题撰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金阊书业堂刊,有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龙图公案序》。据此可知:此书刻刊于苏州。原书十卷百篇,半叶十行,行二十二字。有插图十幅(每整叶二幅)。《龙图公案》全部篇章都有完整的故事。它们的情节结构因案情的不同而有异。凡财产、婚姻重大纠纷及凶杀人命案件,尤其是一些无头公案,情节结构一般都比较曲折复杂甚至奇巧,而凡敲诈、拐骗、偷窃、奸情等一般性案件,情节结构则比较简单、平直。然而这两类故事有共同的特点:它们多数都是疑窦丛生,颇为棘手的难决案件。而正是这类案件才突出了包公亦即清官的聪明才智。在这些故事中,许多当事人有的成了次要角色,包公则往往被推到了主要或关键的位置上。作品描写包公运用自己的智慧、经验和胆识,或根据生活常识,或探究人情物理,或苦思冥想事物的联系和因果关系,或微服私访调查取证,或巧设圈套赚罪犯人彀……等,使用一种或多种方法手段,将其他官员屈打成招的冤案,束手无策的多年积案,或自己面临的扑朔迷离、疑团重重的案件,一举审破,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受害者的冤屈得以平反昭雪,平民百姓人心大快,包公公正神明的形象也由此树立起来。当然,少量作品渲染描写包公夜断阴间,日断阳间,能驱鬼请神断案。这种对古人有吸引力的鬼神迷信断案的描写,在我们今人看来实在不足为训,这是应当指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