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前言
第一章 法律规则对法律关系的效力
第一节(总第344节)绪论
第二章 法律规则支配法律关系的地域范围
第二节(总第345节)概述
第三节(总第346节)民族和地域作为特定实在法支配人的基础
第四节(总第347节)同一国家内相互冲突的属地法律
第五节(总第348节)不同国家间相互冲突的属地法律
第六节(总第349节)不同国家间相互冲突的属地法律(续篇)
第七节(总第350节)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导论)
第八节(总第351节)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1 籍贯
第九节(总第352节)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1 籍贯(续篇)
第十节(总第353节)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2 住所渊源
第十一节(总第354节)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2 住所(续篇)
第十二节(总第355节)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这两种关系的效果——1 市政负担——2 管辖法院
第十三节(总第356节)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这两种关系的效果(续篇)——3 关于人的身份的共同体的特定法律(出生地法和住所地法)
第十四节(总第357节)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这两种关系的效力(续篇)
第十五节(总第358节)现代法中的籍贯和住所
第十六节(总第359节)现代法中的籍贯和住所(续篇)
第十七节(总第360节)过渡到法律关系
第十八节(总第361节)过渡到特定法律关系(续篇)
第十九节(总第362节)1 人的身份(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二十节(总第363节)人的身份(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续篇)
……
第三章 法律规则支配法律关系的时间范围
附录I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传略
附录II 《现代罗马法体系》第1卷—第7卷目录(第1—34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