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不管是辩护词还是代理词,其表述的意见和观点,基本上都不是当时诉讼参与人取得共识的意见和观点,相反,大都是对方或者法官、检察官反对的意见和观点。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多少年,有很多问题上级法院已有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意见,是非功过已经有了定论。即使如此,作为认识问题也应该允许人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我诚心欢迎各方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提出不同意见,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当律师十年来,平均每年办理60多个诉讼案件,担任七、八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一直处于超负荷状态,所以撰写辩扩词、代理词基本上都是一气呵成,多数用半天时间、少数用一天时间,超过一天时间的极少。因此很少有推敲的时间,更没有引经据典的功夫,完全是急于实战的产物:激情有余,而文字功夫不足。杨学海,1936年12月生于河北省顺平县,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时志愿报名到新疆工作。1988年2月被评为副编审。1988年10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专试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调乌鲁木齐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新疆国通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2年被评为二级律师,1996年被评为一级律师。1996年被评为乌鲁木齐第一届优秀律师,1997年被评为新疆自治区优秀律师。现为乌鲁木齐律师协会副会长。11年来,杨学海律师共办理了刑、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665件,其中胜诉和比较满意的520余件,通过上诉和申诉而胜诉和比较满意的51件,进行无罪辩护成功的13件,代理民事、经济诉讼被告人胜诉和不承担法律责任的18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5家(年);为当事人挽回和减少、避免经济损失86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