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和未来的这100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也许就是那么几朵浪花。但对于中国,对于这片古老土地上生活的人民,却无疑是和必定是天翻地覆的。这是世纪性的巨变。国际与国内,理论与实践,将以它为关注点;理想和现实,西法和中制,古徽与今宪,将在这里相交融。以下命题是早为人们所熟知的:毛泽东思想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现在的中国是历史中国的一个发展;当代民主政治与法制是人类全部民主政治文化、法律文化成果的结晶。这些命题意味一个平凡的真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法律,是马克思主义与民族文化传统中的积极的而非有害的价值层面以及西方民主文化的积极成果的再综合、再创造和再发展。显然,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法律的发展,有着大量的实践问题要解决,也有大量的理论问题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这一课题的设计就在这样的思考中产生了。它获得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系列研究则是这一课题的重要部分。因为。只有通过对领袖人物的法思想和法实践的研究,才能较清晰地展现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