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曾于1960年组织北京、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五所中医学院编写了一套中医中级教材,供全国中医学校和卫生学校中医班教学使用。1978年卫生部又组织编写了中等卫生学校有关中医课程的教材,为培养中等中医专业人才做出了贡献。为适应中等中医药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各专业系列教材的建设,卫生部于1985年8月在山东省菜阳县召开的全国中等中医教育工作座谈会期间,制订了中医士、针灸医士、中药士、中医护士四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并组织了中医士、中药士、中医护士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成立了各门教材编审组,实行主编单位和主编负责制。同年11月及1988年5月,在安徽省芜湖市先后两次召开了本套教材教学大纲审定会议,审定了中医士、中药士、中医护士和针灸医士等专业38门中西医药课程的教学大纲。为提高教学质,在编写过程中,力求突出中医特色,体现中专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学计划、教学大纲为依据,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较为全面阐述,加强实践性教学内容的比重,并注意各门学科之间的联系,以提高教学的思想、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