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藏契约文书粹编(全3册)》共分三册,其中第一册选入自明代永乐朝起至清代宣统三年(一九一一年》止,共《收录各类契约文书三一八件;第二册自民国元年《一九二一年》起,至一九六九年「文化革命」时期止,其中包括了伪「洪宪」时期、伪「满洲国」时期及革命根据地时期等,共《收录各类契约文书二六八件;第三册较为特殊,其中有明代的「阄书」《清代的阄书,以便于比较。此外,在第三册中还收录了安徽洪氏的「编年契约」以及[旗人长契]外国人来华所建立的契约及有关文书。另外还补入了原第一册缺少的甘肃、云南、福建等省的一些地方性材料,以使奉书的内容更加丰富。同时也兼顾了一些契约文书本身的分类特点,以便使读者阅读和利用时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