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蔚云,男,1924年10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2000年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团研究会副会长、(1980—1982)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主要著作有:《论新宪法的发展》、《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宪法学概论》(与人合著)、《宪法学》(副主编)、《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主编)《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的伟大实践》、《香港基本法讲座》、《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主编)。主要论文有:《宪法草案与前几部宪法的比较研究》、《关于新中国的制宪权》、《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发展》、《论一国两制下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中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等一百余篇。基本法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完全符合实际的精神,既有高度的原则性,又有很大的包容性和灵活性,既考虑当前,又前瞻未来,内容丰富,独具一格,既包含了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又规定了高度自治和居民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特区独特的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