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一本系统、深入研究清代地方政府的专著。此前从未有过类似的著作,不论是中文、日文还是西文的。这本书系统分析了清代州县官的职能及其运作,包括:征税,司法,长随和幕友的使用,对于书吏和衙役的依赖,以及公堂或衙门内的办事程序等。作者通过各种手本和札记,同时参考大量的官方资料,全面考察了在清代地方政府正式体制中的非正式人事因素的运作,特别考察了地方精英或乡绅对政府管理过程的参与,深入考察了地方利益对政府政策的影响,为我们提供了迄今为止最为完整的关于中国地方行政运作的图解。"原按语说,在本书出版之前,“关于中国政府的整个传统,关于它长于权衡利害的大量做法和设计(置),一直没有人以现代的方法进行过分析”,而该书的出版已经初步弥补了这一缺陷,它正是以现代方法分析中国古代政府传统的典范。这里分析的是清代地方政府,实际上也是汉代以后二千余年间中国地方政府的一般模式或缩影。美国《亚洲研究学报》(JournalofAsianStudies,Vol.23,1963)认为《清代地方政府》“是一本极为重要的书,其目的在于描述、分析并解释清代州县地方政府的结构和功能;作者也希望此书有助于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并且为官僚政治与行政学(研究)提供资料。他的目的和希望都出色地达到了。"《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HistoricalReview)第68卷第2期(1963年)也发表专文评论《清代地方政府》一书。评论说,在中国政府及行政的研究领域中,“此书前进了一大步。由于对资料拥有广泛的知识,并具有洞悉内幕的见解,他提出了关于中国最低层政府的第一部有意义和可靠的研究。"海外学者评论本书贡献或引用本书成果的情形甚多,来不及一一细述。我在这里也用了万把字的篇幅介绍这本书。由于我对社会学研究方法不熟悉,也许会对瞿老在书中的更重要的成就或贡献视而不见。不过,我的这篇译序的主旨并不是要评价这本书(我自认为没有资格评价),而是给年轻的研究生读者一些阅读参考或导读而已。当然,作为读者和译者,我也感到瞿老这本书也有不足。比如书中没有关于佐杂官员(僚属官员)法律地位和在地方行政中的地位的专章研究,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一个州县的佐贰官有州同、州判、县丞、主簿等,有吏目、典史等首领官,有巡检、驿丞、税课司大使、仓大使、闸官、河泊所官等杂职官,可能有几人、十几人乃至几十人之多,他们都是朝廷任命的有官阶品级或虽未入流但有专司的官员。瞿老在本书中的篇章安排(仅在第一章“州县政府”概说中有千多字的简介),易于给人们造成一种误解:为数不少的佐杂官员,似乎仅仅是州县官的无足轻重的徒附;虽然有官员身份,但其在地方行政中的实际作用影响还没有不具官员身份的幕、仆、书、役四者那样值得关注。应该说,州县地方政府是由州县官和他们的五种(而不是四种)助员(佐杂官、幕友、书吏、长随、衙役)共同组成。全面系统研究佐杂官员的法律地位及其在地方行政中的实际作用模式,也是非常重要的。其他方面的缺憾或许也能找到。但是,这些缺憾应该说是一本正文仅13万字的著作所难免的。我们总不能指望这么一本小篇幅的书面面俱到地阐明清代地方政府和行政中的一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