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与官员共同受贿,古已有之,但是,把亲属与官员共同受贿作为研究对象的专著,本书是第一次尝试。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战果累累,但不可否认的是,反腐斗争还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受贿大案要案层出不穷,并且没有消减的迹象,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敢于顶风作案、贪心不死?并且检察机关经常遭遇这样的尴尬:请托人向检察机关坦白了自己的行贿罪,在国家工作人员亲属那儿也缴获了贿赂赃物,请托人也从国家工作人员也在单位谋取了利益,但是,无法证明国家工作人员对亲属收受贿赂的明知,最后无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也许那些“高智商”的受贿犯罪分子,正是瞅准了这一法律的漏洞,“分工”受贿。本书作者的亲缘眼光,使本书得以独树一帜,《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和《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均提出了“拒绝作证权”,规定具有亲缘关系的人员可以拒绝作证,如妻子可以拒绝不利丈夫的证词,父亲可以拒绝作出不利儿子的证词,这是基于亲缘关系的特殊性,但亲属作证词,这是基于亲缘关系的特殊性,但亲属作证豁免权与推定证明如何结合,这值得学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