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江苏省徐州人,1962年11月生。文学学士。1985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师从贺麟先生攻读德国哲学,198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任教。曾在海内外出版的学术著作有:《自我意识论——〈精神现象学〉主体思想研究》(1990年,学林出版社)、《理心之间——朱熹和陆九渊的理学》(1992年,北京三联书店、台湾锦绣出版社)、《转身的忧叹——神学与艺术文集》(1995,北京燕山出版社)。近年来,学术旨趣转向政治哲学和法哲学,有《自由、正义与弱势的政治逻辑》、《国家理性的正当性何在?》等多篇论文发表。法学论丛·公法系列。本书是研究现代自由主义的重镇——哈耶克思想的一部学术专著,它系统而全面地阐释了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理论,不但揭示了哈耶克古典自由主义政治价值的法学依据,而且还在分析施特劳斯、施米特、伯林、罗尔斯在理论上的不同路径的张力场中,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哈耶克理论在解决自由主义理论的价值危机方面所具有的独创性。哈耶克将政治问题提升为法律问题,并以此致力于宪法新模式的制度创新,本书深入地剖析了哈耶克的宪法新模式的具体结构,展示了哈耶克法律秩序理论中的正义价值,是一种政治哲学意义上的法学研究。哈耶克思想的形成与德语学术圈的关系密切,本书长于德国式的逻辑分析,视野广阔,结构严谨,文字绵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