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于提前十分钟赶到与人约会的地点。眼看别人匆忙或漫不经心地在我之后赶到,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同时也能令我保持固有的从容,不至于在人前显露出急忙慌张的狼狈。事实证明,确实少有人能在我之前就到达约定地点。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普利策”非常看好我,认为我将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女记者——做新闻的,抢占先机才是不败法门。“普利策”是我大学里的新闻采访专业老师,一个五十多岁的黄姓老阿伯,“普利策”是我给他取的外号。记得他给我们上第一堂新闻概论课时,“普利策”这个名词在他嘴里出现的次数之频繁,连坐我旁边正在专心学写生命中第一份情书的傻男生都忍不住抬头问我:“普利策是哪个系的漂亮女生?”从此,“普利策”当仁不让地成为我称呼黄阿伯的代名词,并以“非典”式的速度迅速传遍整个专业。尽管“普利策”对我的新闻感觉表示出欣赏,但我并没有因此就特别努力地对待学习,依然是凭着一点小聪明,周旋老师,应付考试,一次也没有失误过,实在是够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