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说明ⅳ
词典正文1—1000
汉语索引1001
俄语索引1245
用法说明
1.?本词典词条一律包括英语、汉语和俄语三个部分。英语用粗黑体,汉语用宋体,俄语用白正体。
2.?每个词条都按英语字母顺序排列并标有顺序号。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词汇用连字符“”连接而成的复合词,按一个词参加排序。
4.?当一个词条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义项时,各义项用阿拉伯数字1,2,3等标示,汉语义项与俄语义项相对应。同一义项中的不同释义,用分号“;”分隔。
5.?词条一般不标注词性。只有当两个英语词条拼写相同,其中一个是动词或短语动词时,动词或短语动词排序在后,并在该词条中标注白斜体(v.)以示区别。
6.?汉语索引按汉语拼音为序排列,词条后的号码,表示该词条在词典正文中的位置。
7.?俄语索引按俄语字母顺序排列,词条后的号码,表示该词条在词典正文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