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因因是芭娜娜的一面旗帜,往往在舞台上即兴表演,凭着对音乐的理解和想象力创作出一切可能的优美的舞姿,即张扬个性,又体现出一种丰富的艺术内涵。可是她怎么会和警察搭上了呢?她干了什么?在一片愕然和静寂之中,被推上了停在夜总会门前的警车。那天夜里,李因因做梦,有一个人在吻她。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她挺快乐,挺渴望的。那个看不清面容的人的吻甜蜜而柔软。仿佛是在一个舞台上,柠檬色的光束打在她和那个人的身上,周围有好多人是陪衬的角色,切切嘈嘈,语音不祥。这种情形下,真正地吻很不适宜,也不容易,因因有一种隐私被曝光的感觉,不过,那感觉中夹带着挑衅和得意,是美妙的。那种吻不是狂吻,贪婪的要吃进对方的吻,或是用力的吮吸,而仿佛是一种情感的初试,两个人的身体并没有靠在一起,都只是向各自倾着头,嘴唇相互衔着。因因感觉那个的唇越来越润滑的时候,醒过来,似乎唇上还留有梦中的余味。她没有马上睁开眼睛,她在想梦中的那个人是谁,也想多保留一会儿嘴唇上的感觉。那个人让她体验到一种亲切,甜蜜,温存,但他们中间又隔着距离,心理的距离,想不起来是谁,谁会让她有如此的感觉呢?不是白驹,当然不是他。可每每一想到与男人有关的事,因因总是第一个想到他,这个时候,她身体某个部位就开始隐隐作痛。也许不是痛,因为找不到具体痛的部位,如果真的要痛,那是膝盖骨——完整的骨头破碎了,她动过手术,她的腿因此就不那么灵活了,但也无大碍,不会改变她走路优雅的姿势,没有影响她在舞台上跳舞。只是,那个人是谁呢?一个在梦中,让她想靠一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