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道,江苏苏州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先后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长期从事外国法律制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尤长于普通法制制度研究。历任复旦大学法律系主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主要著作有《美国宪法史稿》、《香港政治与法制》、《当代西方经济法制制度》等。徐静琳,上海市人,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毕业于云南大学,曾在西南政法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主修法律,长期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和研究。代表性论著有《演进中的香港法》等。本书是介绍外国主要法律制度基本情况和最新动态的著作。书中简要追述了古巴比伦、古雅典、古罗马和教会法的基本发展脉络,然后以具有代表性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法律制度为中心,介绍英、美、法、德、日和欧盟等各国家(或组织)法律的渊源、内容和特点等基本知识,包括历史发展概况、宪政、民商、经济、行政、刑事和司法制度等内容,旨在探究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规律,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借鉴。本书可作为大专院校本专科学生学习“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律制度”和“比较法”等课程的教材和参考书,也可作为其他有兴趣读者的参考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