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根据知识产权法课程内容体系和教学要求,按总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和国际公约等各专题分类选取在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重要的法律法规,并在每个法律法规的每章列出研习的重点,必要时简要阐释法理,以帮助读者能紧扣条文的要领,同时为更好地联系实际,便于读者对这些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的适用有感性的直观的认识,在相关章节附录有关比较有影响的案例,从而使得法理、法条和案例能在整个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宏观框架下有机结合,互为释明,对读者尤其是初学者学习知识产权法应该说是有极大的益处的。学习知识产权法除了要求学生应当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尤其是民法总论)之外,作为民法分论之一的知识产权法在课程上也有其自身相对独立的内容体系和教学要求。它一般应包括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知识产权总论,主要阐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对象、分类、性质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历史和现状等一般性的问题。第二部分著作权法,包括著作权法概述、著作权的对象、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著作权的主体、邻接权、著作权的转移和利用、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的保护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等内容。第三部分专利法,内容有专利制度概述、专利的对象、专利权的主体、授予专利的条件、专利的申请和审批制度、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的保护等。第四部分商标法,其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商标法概述、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概念、使用许可和转让、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权的保护和商标管理等。第五部分其他知识产权,其中最主要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内容重点讲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除此,本编还应包括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和植物新品种等有关内容。第六部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即国际保护问题,主要的有以下一些: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者的国际公约、世界贸易组织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在上述的诸多课程内容中,教学的重点应当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合称工业产权),尤其应该掌握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各自的对象、主体、内容、权利取得、行使及限制、权利的保护等。至于第五部分中的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概念、不正当行为和法律责任和第六部分中几个主要的国际公约的基本内容也应当予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