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是什么?
2.行政复议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3.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什么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对其法定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4.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基本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否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规定?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怎么办?申请人对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权有哪些规定?
8.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向哪些机关申请?
9.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10.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参加人是如何规定的?
11.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申请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12.对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1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1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15.申请行政复议有哪些特殊情形,行政复议对其有哪些规定?
16.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17.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处理有哪些规定?
18.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如何转送?有哪些规定?
19.对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司法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20.公民、法人或乾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怎么办?
21.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有哪些规定?
22.我国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什么情况下采用书面审理?什么情况下采用直接审理?
23.行政复议机关将申请复议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的期限是多少?被申请提出答辩及提交有关材料的期限是多少?申请人、第三人是否有查阅权,这种权利有什么限制?
24.被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能否自行向申请人和其它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25.申请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申请复议?撤回申请复议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26.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审查申请的应当如何处理?在什么期限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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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附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