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得到了迅猛发展。“九五”期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值达17740亿美元,比“八五”期间增长74.9%。进入新世纪,2001年更以进出口额5098亿美元的佳绩,位居世界第六位,我国已跨入世界贸易大国的行列。入世之后,我国经济将在更广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融入世界经济主流之中。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遵循世贸组织的规则,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另一方面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积极研究和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条款,合法保护我国的经济利益。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等手段,加强对外国反倾销、反补贴的磋商和应诉,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遵循和适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加强反倾销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倾销法律制度是我国适应贸易自由化新形势、改革外贸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所确立的新的多边贸易体制使全球贸易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给我国对外贸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使我国进出口贸易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获得更加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享受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相同的便利的同时,也必将会对我国经济运行体制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变革和挑战。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与世界经济接轨。入世,则意味着我国将更加全面地参与到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去。国际经贸发展的实践证明,一个不能有效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国家,将很难从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中分享由此可能带来的利益和好处。反倾销法律制度是世贸组织建立的各成员方参与国际竞争的游戏规则,是国际通行的法律规范。我国关于反倾销的立法工作起步较晚,1997年才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的实施,对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和竞争秩序,依照WTO规则保护国内产业起到了巨大的、无以替代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该条例在立法技术和立法经验上的一些缺陷。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顺应入世后反倾销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国务院于2001年11月26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下称《反倾销条例》)。《反倾销条例》是我国对外贸易法律体系和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颁布,是我国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建立保护国内产业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与世贸组织规则的全面接轨。因此,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反倾销工作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反倾销是为国内产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有效措施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的多边法律体系,是市场开放与适度保护的有机统一。它既包括市场准入与关税减让的自由贸易规则,也包括抵制倾销等滥用自由贸易行为的自我保护规则。反倾销法不仅是这个与自由贸易相适应的自我保护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WTO赋予其成员方的一项合法权利。随着关税的进一步降低,国际反倾销法律的实施力度正在并将继续得到加强,这已成为一个值得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在进口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化,按照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加快自主降低关税步伐,非关税控制进口的手段不断减少,极大地改善了我国市场准入条件,但同时也削弱了对国内市场的保护力度。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关税进一步降低,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逐步取消,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关联度大大加强,大量涌入的国外资本和商品凭借资金实力或市场规模优势,以国际惯例为掩护,以国内市场整合性差的行业或发展中的产业为突破p,对国内市场进行倾销或垄断,必将对进口秩序和国内产业安全造成影响。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在扩大对外开放中,要十分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反倾销制度的建立是针对外国产品的倾销行为,通过实施反倾销,可以制止和预防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维护本国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构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机制。反倾销决不是保护落后,而是抵制不公平的低价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第三,反倾销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武器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就全国而言,还有诸多产业尚处于刚刚建立或正在兴建之中,产业结构不完善,生存能力脆弱,极易被国外、尤其是高度工业化的发达国家为抢占市场而进行的倾销行为所挤垮。反倾销制度的建立,为保护产业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这项制度的建立,只是赋予了国内产业自我保护的权利,即提供了维护权益的可能性,能否实现权益的切实维护,取决于企业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否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广大国内企业应运用好这一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提高法律意识,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依法参与竞争的必然要求。1999年6月,历时18个月的我国第一例反倾销案一新闻纸反倾销案作出了最终裁定,对被诉的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9-78%的反倾销税。终裁公告后,相关三国新闻纸的倾销行为基本停止,我国新闻纸生产企业产量下降趋势得到遏制,新闻纸产业出现了转机。到2000年末,九家新闻纸生产企业比1997年生产能力增长12%,产量增长88%,销量增长94.4%,全行业扭亏为盈。由此可见,有效利用反倾销措施规范进口秩序,对因受过目倾销冲击而受到损害的企业摆脱困境具有特殊意义。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研究国际反倾销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如何正确对待倾销与反倾销,研究如何遏制国外滥用反倾销措施的对策并积极扩大对外贸易,研究怎样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研究如何正确运用反倾销这一已被国际社会所认可的贸易手段,合法保护国内产业,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本书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本书几位作者近年来从事反倾销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他们在掌握丰富翔实资料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和吸收了国际反倾销实务和研究的最新成果,结合中国反倾销实践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见解,相信会使广大读者有所研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张志刚200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