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燕,男,1962年出生。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中国法学学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理事,浦东新区政协委员,浦东新区管委会顾问团成员。曹海燕律师1983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3年又取得了证券律师资格。1995年他在华东师范大学完成了国际金融硕士学业。 曹海燕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思维敏捷,办案经验丰富,在十九年来的律师生涯中,他的法律服务领域断拓展,尤其擅长于刑事、证券、房地产的各类案件的诉讼。至今为止,他已成功地办理了上千起合资企业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以及金融证券、期货、票据、房地产、海事海商等案件,成绩斐然。他曾经先后参与代理了全国第一起股票纠纷案,第一起著作权纠纷案,第一起公民状告作家以文学作品诽谤案以及第一起法人犯罪案。并因成功地代理了著名作家梁星明诉秦培春《都市里的村庄》稿酬纠纷以及全国著名劳模杨怀远夫妇诉作家张士敏诽谤案而享誉海内外。近年来,随着经济犯罪的日益严重,曹律师更是对各种经济犯罪及新《刑法》中涉及的新型罪名潜心研究,在多起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中,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灵活的诉讼技巧,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获得成功,使其在该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在法律理论研究方面,曹海燕律师曾先后撰写了《名律师谈名案》,《举证责任的分担与倒置》等论著。由于他办案、著述成绩卓著,曾多次被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共青团上海市委授予上海市十大优质法律服务标兵、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市十佳青年律师、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他的名字及事迹已被载入《中华名律师》、《中国专家人名辞典》、《世界文化名人辞海》等多部名人辞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