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理论问题不但涉及涵盖犯罪学、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等在内的整个刑事法学,而且还贯穿于刑事法治动态的全过程。长期以来,整个刑事法学的研究,基本上是从犯罪人(加害方)的角度出发的,很少从被害人(受害方)的视角去考察。犯罪数量的持续增长从一定程度上讲,表明了以犯罪人和潜在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政策和刑事法学理论的失误。毋庸讳言,从被害和被害人的视角分析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各国刑事法研究的发展趋势,此种研究方法将对传统的型事法理论形成强大的冲击。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刑事法理论进行深刻的反思。被害人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救助问题是当前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刑法学、犯罪学、刑事诉讼法学等都对此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使之成为了一个新的学术增长点。被害人学理论的迅猛发展首先使整个刑事法学的基石——传统的犯罪概念产生了动摇,即犯罪不再只是孤立的个人反对整个统治关系的斗争或曰对国家公权的侵害,而且也是对被害人个体的侵害或曰对私权的侵犯,应当凸显法律对个人尊严和人权的保护,这亦是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同时,对刑事法学的其他理论也产生了连销反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