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着21世纪的曙光,人民法院审判改革进入了整体攻坚阶段,改革已经深深触及到司法体制、审判机制和具体诉讼制度等各个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将再审制度改革作为人民法院改革攻坚阶段的重点,已于2001年正式启动。我国三大诉讼法确立的审判监督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已经显露出诸多结构性弊端,成为我国法治道路上的一道障碍。一方面,由于对申诉、申请再审和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时限、次数、审级、条件没有实质性的限制,导致无限申诉、无限再审的情况普遍存在,严重动摇了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影响了司法效率,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甚或危及了我国两审终审制的诉讼制度根本。另一方面,一些普通老百姓的申诉、申请再审却因种种原因被拒之于再审程序门槛之外,其法定的诉讼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某些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得不到再审救济,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目标因而难以达到。因此,审判监督制度的改革日显必要,对于加强、完善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我省法院审判监督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积极进行审判监督改革的理论创新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审判监督改革的新视角》就是近年来我省法院审判监督改革理论研究的不断集成,是近年来我省审判监督改革的实践探索中成功经验的全面总结。其内容丰富,观点鲜明,论述精辟,反映了我省法院审判监督法官注重调查研究、精于理论思考的工作作风,体现了我省法院审判监督系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