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院章程》编纂注意了如下几个问题。一是时代性,所选章程,自宋至清,代有典型。二是地域性,江南书院发达地区自不必论,周边地区,自东而起,有台湾白沙、云南培风、甘肃兰山、吉林养正诸书院等可为代表,神州辽阔,各地文化的差异和管理的特色于规章之中皆有反映。三是内容的多样性,除了教学、考课、讲会、经费等主体性章程这外,还采入诸如乡试会试盘费、兼课武生童、祭祀颁胙、敬惜字纸、修理院舍、院中桥渡等等各种专门的章程,于此可见书院文化的繁富。四是章程制订者的代表性,除选取各个时代各学派代表人物所订章程之外,还采入国内教会书院、朝鲜书院、日本之中国留学生书院的章程,以体现书院对于中西文化交流的贡献,反映中国书院在汉字文化圈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