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社会,都有一定的社会组织与功能,而将转变为另一种社会时,它的社会组织与功能自然也有显著的变化;否则旧的社会不会改变,而新的社会也断不能形成。所以我们想研究某种特殊社会,最好能把握住前一期社会的结构,及其转变蜕化的过程,以至于另一种社会结构的形成。瞿同祖在导论中提出,本书的主要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他认为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规范之一。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因而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意义和作用。关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他认为集中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这两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