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宇,学历:美国史丹福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台湾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学士。经历:美国史丹福大学法学院客座副教授、台北理律事务所律师、纽约华尔街Sullivan & Cromwell律师事务所律师。现职: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制研究中心主任。著作:《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BOT三赢策略》(与刘忆如、黄玉霖教授合著)、《新修正公司法解析》(合著)、《新公司与企业法》、《新金融法》。主编:《金融小六法》、《公司与商业小六法》、《月旦简明六法》(与黄荣坚、许宗力、詹森林等教授茶馆同主编)。TOP目录 序一、商业组织之核心法则——以公司、信托、合伙为例 壹、前言 贰、有关商业组织法则之传统见解 叁、影响商业组织选择之因素 肆、从契约观点论商业组织之异向 伍、商业组织之核心法则——资产分割 陆、实务上组织架构之选择——以创业投资、共同基金及金融控股公司为例 柒、结语二、从公司治理论董监事法制之改革 壹、前言 贰、我公司治理现状与相关法制发展 叁、董事会与监察人之职权区分 肆、独立董事制度下董事会之架构与运作 伍、董(监)事权责规范 陆、结论三、从“公司蕾控”之观点论如何加强董事权责 壹、前言 贰、董事产生之资格 叁、董事会功能之发挥 肆、强化董事责任 伍、董事违法责任之追究 陆、“实质董事”概念之引进 柒、结语四、论董事与公司间交易之规范 壹、前言——利益冲突与自己交易 贰、我公司法之相关规定 叁、美国法上董事与公司间交易之规定 肆、其他国家之规定 伍、从他国法制检讨我现行法之规定 陆、结论五、公司董事、关系人交易与地霄股 壹、问题解析与比较法例 贰、实体法上可能之求偿依据 叁、程序法上之考量因素 肆、结论六、定暂时状态假处分与公司经营权之争夺 壹、前言 贰、定暂时状态假处分的特殊性 叁、定暂时状态假处分在公司经营权争夺战之运用 肆、现行实务运作的缺失 伍、现行实务运作的检讨 陆、结论七、论公司股东使用委托书法罅制——兼评新版委托书规则 壹、前言 贰、委托书制度的由来 叁、委托书征求与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肆、我们使用委托书规则的立法沿革 伍、委托书制度涉及的基本法制问题 陆、新版委托书规则摘要 柒、新版委托书规则争议问题评析 捌、结论八、从新金融商品论我公司筹资法制 壹、前言 贰、关于股份及由股权衍生之新金融商品 叁、“公司法”关于新型公司债发行规范基础之扩大 肆、结语九、新“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进出之规范 壹、前言 贰、股份有限公司现物出资之规范 叁、资产分派之政策 肆、出资或分派时鉴价之公平性与董事会权责 伍、结语十、我公司重整法制之检讨与建议 壹、前言 贰、重整人的资格 叁、法院准驳重整之期间限制 肄、有担保债权人之保护 伍、鼓励“新资金”的配套规定 陆、其他修订建议 柒、结语十一、企业并购法总评 壹、前言 贰、从企业并购之动机谈起 叁、本法之立法政策与主要内容 肆、并购决策、董事权责与专家责任 伍、其他主要争议与适用上疑义 陆、结语——财富之创造还是重分配十二、“政府”、民间与法律——论公营事业民营化的几个基本问题 壹、前言 贰、从公营事业民营化论“政府”、民间与法律的关系 叁、论公营事业民营化的几个基本问题, 肄、结语十三、公用事业管制与竞争理念之变革——以电信与电业法制为例 壹、前言 贰、公用事业与经济管制 叁、公用事业解除管制之内涵 肆、解除管制之新发展——以竞争代替行政管制 伍、台湾解除管制理论的发展与实践检讨 陆、结论——解除管制的展望与新趋势十四、信托法原理与商业信托法制 壹、前言 贰、信托法之性质与基本争议 叁、本文之经济分析架构——以交易成本为 肆、信托法之原理与经济功能 伍、商业信托法制之分析 陆、结论十五、二○○一年公司法学界回顾 壹、引言 贰、专书 叁、论文 肆、总结 TOP 其它信息 装帧:平装页数:521版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