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作为司法实务的司法文书建设亦获丰收。但是,时代车轮飞奔前进,司法文书尚落后于时代需要,应急起直迫。经济全球化,我国已加人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司法文书要求更高;现代科技迅猛发展,各国都争先利用它来改善司法条件,我们自不例外。这都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改进司法文书带来了新的机遇。真是形势喜人又逼人。我在20世纪80年代受命主编的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司法文书教程》,为时已久,当时就存在着某些观点的分歧,加之这些年来学者辈出而在某些著作中又“发展”了歧异的观点,或者以讹传讹,或者亦步亦趋,就使司,法文书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而今相当混乱。归根到底在于司法文书是“制作”还是“写作”、它“姓法”还是“姓文”的老问题未解决好。现为寻求共识,并为探索司法文书改革,使之更加适应时代需要而撰写本书。之所以称为“研究”是因为本书与上述“教程”及有关著作不同。本书主要是阐述个人对司法文书的心得体会,以期有助于司法文书改革。司法文书是司法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司法改革如火如荼、方兴未艾,司法文书亦应当进行同步改革。本书明确界定司法文书,加强基础理论,以研讨司法裁判文书改革为重点,尤其选用最新而又最典型的司法裁判文书实例并予评析,还选用德、美两国分别代表两大法系的典型判决书实例,并对中外法院判决书的风格进行比较研究,探索司法文书利用现代高新科技成果,以及展望司法文书的发展前景等新课题。本书为新体例,有新观点新资料。总结过去,前瞻未来。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角度说,具有一定的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