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目前规范和指导各地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破产还债程序,正确处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一部重要的司法解释。为了便于各地人民法院及时了解司法解释的内容,准确把握司法解释地精神,我们编著了这本书,作为理解司法解释的辅助读物。正如本书在“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准备”一节所提到的,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审理工作,需要专业性的破产案件审理法官,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从民商审判法官中尽快培养出能够准确适用企业破产法并精通民法的破产案件审理法官,将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专项化。编辑本书也有助于我们对破产案件审理法官的培训。破产法从程序法的角度看是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从实体法的角度看是民法的特另法,在当今世界上,破产法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信用法制状况优劣的标志。本书是现阶段直接了解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窗口,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破产法律制度,为我国新的破产法的出台创造有益的氛围。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在本书的编写和出版工作上给予了重要的支持,在此一并予以感谢。由于时间仓促,疏漏之处难免,敬请各方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