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录感得自Proclus(410-485)T 和施特劳斯,坦根本意图在于回应我的兄长林国基4年前提交北京大学政治学系的博士论文《神义论语境中的社会契约论传统》。该论文以其魔鬼般魅惑的结论“人义即神义”主宰了我4年的思考,是我的灯塔,也是我备感怒役的阴影,提示了人走向神的另一条路:政治。有别于“祈祷”的“政治”,正是柏拉图-迈蒙尼德-马基雅维利-斯宾诺莎-施特劳斯孜孜以求的立法先知的技艺,它或隐或显地纵贯古今,守卫着神的天堂禁地,在人间罗织“法”网,让一群特殊动物在政治中且只能在政治中成人。本蓝本是2002年春提交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巴门尼德篇》研讨课的报告,指导教授是Joseph Cropsey,由我的兄弟林国荣译成中文,他添加了若干注脚,粗野状直如其人,几似“日耳曼尼亚”森林里的战马开进爱利亚哲人精致的阁楼,不伦不类,有辱斯“文”。——据说他正迷醉于塔西陀,那个洞察人类的罗马人。“文”、“野”之争斗不正是目下人类的永恒事务吗?“哲学”不正是要成为“政治的”后方可成就其“探究整全”的许诺吗?鉴于若究“如若一生”则一是什么?”若的老巴门尼德竟也为他的祖国人民立过大法,我决定保留林老三的野蛮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