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全世界的问题。1999年11月30日,美国医学研究所(InstituteofMedicine)报告指出:美国每年因可以预防的医疗差错造成的死亡人数达98000人,占死因的第8位,每年因此而死亡的美国人超过交通事故、乳腺癌和AIDS,造成的损失达到290亿美元。在中国,1998年的医疗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项目,至今仍与住房和物价一起成为人们最关心的三大问题。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4月的一项司法解释中要求医院承担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国务院于同年9月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差错问题众说纷纭,病人、医院和司法系统,各执一词,人们感到困惑。中国与美国具有不同的语言,不同的传统文化,不同的国家体制,不同的伦理道德体系,不同的法律体系,但是人的生命是相同的,医学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是相同的。比较研究在这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提高病人安全,对挽救生命,减少损失,具有重大意义。本书通过研究中国与美国的人类学和传统历史文化的背景,比较两国法律体系和医疗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的不同,希求分析探讨出中国和美国现有的医疗法律法规中的不足,吸取两国的经验教训,提供一种较为理想的、适合中国特色的预防、监督、报告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模式和体系,以供决策者参考。本书后还附译了《美国各州医疗纠纷法律总结》及最新版的《赫尔辛基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