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营销导论》的编写目的是为了满足我国财经类院校金融保险专业教学与科研的需要。本书是北京市高等教育委员会批准立项的“精品教材”。所谓“精品教材”,其内涵,第一,应具有创新性。创新性贵在“新”字,所谓“新”就是要有一定的开拓性,在选题上、理论体系等方面要具有一些新意。第二,应具有一定的继承性。创新并非从天上掉下来、无中生有的,而是对前人成果的继承,并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既要继承前人,又要为后来的发展开辟一条新路。第三,要具有适用性。作为精品教材,一是要适合教师的教学;二是要适合学生的学习。因而在立意上应该具有前瞻性,理论体系上应具有完整性,表达上应具有可读性。本教材是本人在从事多年教学的基础上总结而成的。为了向“精品教材”方向努力,面临三大挑战:第一是如何将市场营销一般理论运用于保险营销实践的挑战。只有把市场营销的普遍原理与保险营销的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有专业特色的营销理论,而这正是科学研究的任务。第二个挑战是本土化的挑战。市场营销与保险市场理论一样是舶来品,但它又是一门应与本土文化相结合的应用性学科,如何使之既具有国际化特点,又具有鲜明的本土化特色,体现出一种兼容性,这是对本教材写作的又一个挑战。第三个挑战是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严密性,这是作为一本“精品教材”所必须具有的条件。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力图体现“精品教材”的要求,广泛吸收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力图紧密结合国内外特别是我国保险业务的生动实践,展开保险营销理论的探索。但是否达到了“精品教材”的要求,将有待于读者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