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林异,男,1943年9月生,籍贯湖南,大专,少将,现任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1961年7月入伍,1962年8月入党。历任空军飞行学员、保卫干事、法院审判员,解放军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干事。长期从事军队政法工作和军事刑法的研究,参加过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的清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审理,以及军内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组织和参加了《刑法》分则中“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两章的起草工作。参加撰写了《中国新刑法学》等多部著作。TOP目录 第一章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第二章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三章阻碍军事行动罪第四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五章故意提代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六章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七章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第八章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第九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十章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第十一章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十三章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十四章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十五章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十六章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十七章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第十八章战时故障提供虚假敌情罪第十九章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二十章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第二十一章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第二十二章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附录一 危害国防罪(试拟稿)附录二 危害国防罪(试拟稿)条文设置依据附录三 危害国防罪立法研究(征求意见稿)际录四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 TOP 其它信息 装帧:平装页数:450纸张:胶版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