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血,或者说tmtl矾对于久沐大陆法传统熏陶的中国法学院;学生而言可能不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概念,实际上即便在美国,如果:一个平时不太跟法律打交道的人偶然在报纸上读到了这个单词,恐i怕也未必能说出个所以然。的确,啪这个词,中文可以翻译为;“侵权法”或是更学究一点翻译的为“民事损害赔偿法”,其既非英:语在日常生活中的口头用语,也不是个土生土长的英语词汇,而是;来源于拉丁语中的“咖”一词,大致是“扭曲”的意思,与其:意思相近的还有法语中的“bn”一词,意思为“伤害”或是“错i:误”。:;侵权法虽然是英美法系中历史为最悠久的概念之一,但其真正:作为一个具有完整理论体系的独立法律部门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体现和高度重视却只是最近100年,尤其是近50年来的事。同i美国很多其他的法律部门一样,美国侵权法无论在理论还是审判方:式上都脱胎于古老的英国判例法,因此研究美国侵权法必须要在英:国法中找寻源头。一般认为,尽管学者们都把1066年诺曼征服作:为讲述侵权法历史的起点,但现代侵权法的影子最早来自于英国中i世纪一种名为“appedof触nw”的诉讼,意为如果被告被认为有罪;将会受到没收财产的惩罚。侵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诉由存在则起源于:13世纪的令状(voit)制度,当时任何人希望因为遭受侵权而获得;司法救济必须首先取得英国国王发出的令状,其通常被分为直接侵:权诉讼(Aeactlmdu2sp真,ss)和间接侵权诉讼(dea.cd皿皿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