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网-DuShu.com
当前位置: 首页出版图书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规经济法经济与法:民事纠纷常见案例点评

经济与法:民事纠纷常见案例点评

经济与法:民事纠纷常见案例点评

定 价:¥36.80

作 者: 郭春孚,张燕生编著
出版社: 群言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经济法

ISBN: 9787800803727 出版时间: 2004-05-01 包装: 平装
开本: 21cm 页数: 524 字数:  

内容简介

  一部民事纠纷常见案例的荟萃,一部解决民事纠纷的经典读本,一次填补国内司法空白的尝试。中央电视台二频道《经济与法》,是深受广大观众欢迎的品牌栏目。精彩生动的案例,准确剖析经济与法的密切关系。作者深感于此,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维护经济法,才级做合格的经济人。热切希望本书成为大家的案头书。

作者简介

暂缺《经济与法:民事纠纷常见案例点评》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借款纠纷剪不断
逼人写欠条 法院判无效
[法眼点评]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无效
未打借条毁了二十年友情
[法眼点评]没有证据有苦难言
借据未收回再还五万三
按捐购车清欠缺少“杀手锏”
[法眼点评]银行“手太软”架不住欠款人“心太硬”
贷款人购车后去向不明

[法眼点评]要坐“宝马”就要还贷
借款二千万 夫妻玩失踪
[法眼点评]“为人”和“口碑”替代不了诚信
财产诉讼理还乱
二十二年后老“屋”归原主
[法眼点评]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是法律的义务
半世纪老宅 十二载诉讼
[法眼点评]一场马拉松官司的胜诉说明了什么
产权转让起纠纷 给付欠款理当然
[法眼点评]股份转让不公平最终结出苦果
豆腐坊老板状告城建监察大队
[法眼点评]违章建筑也不能无条件拆除
精神病人为了卖房匆匆结婚
[法眼点评]精神病人结婚. 卖房是无效民事行为
父亲卷走房款 撇下毁容女儿
[法眼点评]父亲与女友同样无情
黄金铺面纠纷引发十年诉讼
[法眼点评]“马拉松”官司误了赵氏兄弟前程
为姑姑修房垫费 姑姑却将房产送人
[法眼点评]公平原则使赵先生挽回部分损失
录音带帮助老人索回女儿留下的黄金首饰
[法眼点评]吞食“友情”的女人坏透顶
说不清理还乱的“黄金失窃”诉讼
[法眼点评]法院应该立案受理
同居不是你想象 相处不难分手难
[法眼点评]非法同居谨防“后遗症”
婚前财产约定第一案女方败诉
[法眼点评]处置婚前财产须慎重
巨颧大奖搅起多角纠纷
[法眼点评]莫让“天上掉下的馅饼”砸昏
家人纷争不休 遗嘱被判无效
[法眼点评]巨额保险金该由谁保管
“甜蜜事业”遭遇糊涂拍卖
[法眼点评]公正执法 善莫大焉
谁制造了假按揭“黑洞”
[法眼点评]“一女多嫁”严重损害业主利益
让人匪夷所思的土地纠纷案
[法眼点评]案件审理程序违法不该发生
越权审批出让土地 两百农民告赢政府
[法眼点评]农民的权利不容侵犯
上当受骗心不甘
“承诺办学”:一场误人子弟的闹剧
[法眼点评]五千元买不来被耽误的青春
“签约家教”将承诺当玩笑
[法眼点评]家教行业的职业道德亟待提高
欺诈招生引发东方学城退学风波
[法眼点评]大学为何也搞欺诈
让人揪心的“纠偏学校”
[法眼点评]对孩子负责就是对未来负责
一个高智商学生的“超常”遭遇
[法眼点评]民办学校不可逾越“禁区”
—句谎盲“折价”三万元
[法眼点评]孩子不应该受到伤害
合法租房竟成“空中楼阁”
[法眼点评]房屋出租违约者得到应有处罚
利用“世界之最”广告牌进行欺诈
[法眼点评]诈骗引发连环经济纠纷
拍卖中心出一怪 旧车背着一身债
[法眼点评]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应告知竞买人
投注站主贪小便宜私自注销中奖号码
[法眼点评]贪小便宜吃大亏
中奖五百万 原是空欢喜
[法眼点评]欠缺客观事实不可能胜诉
企业行为应规范
得莫利炖活鱼“炖出”商标保护案
[法眼点评]商标与地名是不同的
“红帽”私企被迫破产引发赔偿
[法眼点评]让县政府赔偿损失是合理合法的
“一女二嫁”引发巨额诉讼
[法眼点评]必须依法投资
超市突然关门 供应商索债无路
[法眼点评]超市“黑洞”产生的元凶
名瓷仿冒品挤垮正宗货
[法眼点评]商标侵权真是不治之症吗
开发商偷换“物管”受到质疑
[法眼点评]变更物管公司理应征求业主意见
迷途“红狮”后悔莫及
[法眼点评]警惕兼并“掮客”
手机用户与运营商对簿公堂
[法眼点评]不能保证正常通话应负何责
信口开河商家自食其果
[法眼点评]言必行才能维护商家诚信
野蛮拆迁遭遇“红灯”
[法眼点评]“阳光拆迁”势在必行
银行为失信付出代价
[法眼点评]银行应该对失信负责
上市时难退亦难
[法眼点评]国资转让法律要做“先行官”
一公司开“空头支票”吃官司
[法眼点评]留学生受骗之后拿起法律武器
十八户渔民告赢九家排污企业
[法眼点评]还渔民一片碧水蓝天
中小企业频频“腾笼换鸟”为哪般
[法眼点评]“鸟儿”另择新技“笼子”将成摆设
浴池玻璃坠落 切断顾客腿筋
[法眼点评]浴池经营者赔偿损失
私设浴池摔伤顾客被判赔偿
[法眼点评]经营场所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一位先生在超市购物受伤之后
[法眼点评]经营者理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公民维权受保护
打工触电致残谁来买单
[法眼点评]应由雇主承担主要责任
企业欠工资不支付 法院强制执行难
[法眼点评]民工的利益谁来保护
民工为何陷入讨债难的“维权怪圈”
[法眼点评]法律应保护弱势群体
外地施工人员旷日持久的维权行动获胜
[法眼点评]维护合法权益要从“头”做起
丈夫受工伤昏迷不醒 妻子盼赔偿尽快执行
[法眼点评]赔偿可以减轻受害者情感上的痛苦
丢失婚礼录像带 法院判赔五千元
[法眼点评]婚庆服务中心冤枉吗
道士上法庭维护肖像权
[法眼点评]社会进步的生动例证
贵州医疗事故鉴定半数“翻案”
[法眼点评]患者不应该是弱者
开颅手术遭遇停电事故
[法眼点评]医院将人的生命当儿戏
女婴胎死腹中获赔两万
[法眼点评]医疗机构有过错也应赔偿损失
医院“改动病历”引发患者知情权之争
[法眼点评]让患者获得充分的知情权
出版权受侵犯 获赔人民币二十万
[法眼点评]“词典”获得赔偿令人欣喜
输血感染丙肝获赔巨款
[法眼点评]举证不能也承担责任
千奇百怪世人惊
“官选”与“民选”哪家说了算
[法眼点评]让“民选”业委会当家作主
“黑脸包公”缘何成被告
[法眼点评]股权变更引发行政诉讼
被帮助者向帮忙者索赔三万元
[法眼点评]要提倡依法助人
一农民状告派出所败诉
[法眼点评]民警也是普通公民
假币究竟出自谁手
[法眼点评]银行如何证明假币非出已乎
投保人保险人各有说法
[法眼点评]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京西举人节引发“状元风波”
[法眼点评]愿京西单人节越办越好
老师逼着写检查 学生患了精神病
[法眼点评]教书育人应以情取胜
谁该为学生伤害事故负责
[法眼点评]以人为本 教书育人
酒楼女部长敬酒敬死大学教师
[法眼点评]服务也会造成意外后果
妻子拿走家里的钱被以涉嫌盗窃拘留
[法眼点评]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不构成涉嫌盗窃
女民警身亡“120”缘何成被告
[法眼点评]城市“120”急救中心不宜设在一家医院
“疯妻”娶进门 喜事变悲剧
[法眼点评]婚姻虽解除 噩梦却难醒
亡者家属对殡葬暴利说不
[法眼点评]殡葬业何以成为暴利行业
网络新闻纠纷 遭遇法律盲区
[法眼点评]互联网亟待规范
乡民怒告村官
[法眼点评]举证倒置彰显司法公正
两极动物检疫执法人员当街斗殴
[法眼点评]面对利益失去理性
医生剪掉两岁男孩的手指
[法眼点评]孩子的遭遇给医院敲响警钟
公安局状告不当得利人
[法眼点评]这笔钱应该返还公安局
主动助人造成损失谁买单
[法眼点评]帮助别人管理事务应把握合理限度
牵线搭桥为揩油 违法犯罪竟不知
[法眼点评]介绍贿赂也是罪
救人者强索感谢费
[法眼点评]救人与经济效益挂钩对吗
生母伙同他人打死亲儿子
[法眼点评]把被打死的孩子唤醒

本目录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