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全世界一代又一代孩子成长的图书;一本和作者同时被印在纸币上的书;一部在瑞典乃至全世界家喻户晓的作品。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祖国的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种种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逐渐改正了调皮捣蛋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精神。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勤劳的好孩子。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启发少年儿童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的精神,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因此这部作品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它使少年儿童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和怜悯。与此同时,少年儿童读者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锦绣山河,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加深了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作者简介:塞尔玛·拉格洛芙于一八五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诞生在瑞典西部风景秀丽的丰姆兰省的莫尔巴卡庄园,并且在那里度过了童年、青年和晚年。她的父亲是位陆军中尉,结婚后一直居住在莫尔巴卡庄园,从事农业劳动。他性格开朗,心地善良,不但能弹奏、唱歌,而且十分喜爱文学。劳动之余,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朗读诗歌和小说。父亲酷爱文学以及对家乡的热爱是塞尔玛·拉格洛芙从她父亲那里获得的两笔极为宝贵的遗产,对她从事文学创作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她的作品中,尤其是描写童年和青年时代的作品中,父亲往往成了她作品中的重要人物。她在世时,每年父亲生日,八月十七日,她总要邀请庄园和附近的乡亲们来庄园聚会庆祝,以示对父亲的怀念。除了父亲以外,祖母和姑妈对拉格洛芙的成长也有很大影响。她们两人心中装着讲不完的丰姆兰民间传说和故事,尤其是祖母,讲起故事来语调感人,表情丰富,孩子们喜欢围着她,从早到晚听她讲故事。目录:1.这个男孩子2.大雪山来的阿卡3.白鹤之舞4.在下雨天里5.卡尔斯克鲁纳6.去厄兰岛之行7.小卡尔斯岛8.两座城市9.预言10.粗麻布11.格里普斯霍尔姆城堡12.一份最大的遗产13.解冻14.乌普兰的故事15.乌普萨拉16.小灰雁邓芬17.斯德哥尔摩18.老鹰高尔果19.跟随高尔果向北飞行20.拉普兰21.放鹅姑娘奥萨和小马茨22.在拉普人中间23.到南方去!到南方去!24.飞往大海的旅行25.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26.告别大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