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日战争的政略战略问题(一九三七年九月五日)回忆廖仲恺先生的片断(一九三八年八月二十日)从抗战经验说到当前战局(一九三八年十月一日)普度众生要向艰难的现实敲门(一九三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论日军的跳跃作战(一九三九年六月四日)关于作战与磨擦问题(一九四0年三月八日)以战斗的胜利来纪念五一(一九四0年五月一日)我也来纪念鲁迅(一九四0年十月十九日)评国民党抗日反共的两面政策(一九四一年四月三十日)加紧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与军事(一九四一年五月五日)做什么学什么(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加强体力(一九四二年九月九日)中共抗战一般情况的介绍(一九四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向美军总部提出的抗议声明(一九四五年十月六日)关于中国内战问题的谈话提纲(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化悲痛为力量(一九四六年四月十六日)严重抗议国民党当局摧残言论的空前暴行(一九四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致国民党政府代表的备忘录(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二日)在土地会议上的报告(一九四七年九月十日)关于华北军政大学的工作报告(一九四八年九月四日)关于和平谈判问题(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在北平市人民政府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北平市摊贩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七月二日)在北平纪念“七0七”十二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七月七日)世界上没有孤立的科学(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四日)北平市半年来接管与施政工作(一九四九年八月九日)关于解放广东的若干问题(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在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开幕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南方大学成立典礼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五0年二月三日)广东省工作报告(一九五0年六月二十七日)重视做好墟镇工作(一九五0年九月十日)哀悼任弼时同志(一九五0年十月三十一日)抓紧广西剿匪工作(一九五0年十一月三十日)为建设一个有高度觉悟的有高度纪律性的党而斗争(一九五一年七月一日)大力发展橡胶事业(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华南区一九五二年工作计划纲要(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十大军事原则对现代战争的指导意义(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关于军队建设问题的一些意见(一九五六年九月十日)坚持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九日)孙中山先生的建军思想和大无畏精神(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日)现代战争中的后勤工作(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年年桃李,岁岁芬芳(一九五七年四月一日)应该在现代条件下训练军队(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关于厚今薄古问题(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大革命失败与广州起义(一九五八年七月三十日)在全军科学研究工作会议上的总结(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党和人民的驯服工具(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七日)伟大的战略决战(一九六一年一月十六日)实事求是,独立自主(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六日)加强司令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司令部的作用(一九六三年一月十八日)建议军委推广郭兴福教学法(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办抗大式的学校(一九六五年七月三日)在接见军队院校师生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二十九日)大力发展国防工业(一九六七年七月八日)认真揭批林彪集团的反革命罪行(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扭转极左思潮,把国防科研工作搞上去(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二十六日)整顿领导班子,加强人民空军建设(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五日)关于中国建设问题(一九七三年七月三十日)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一九七五年七月十五日)加强对重点军工企业的整顿(一九七五年八月三日)千万为党珍重(一九七五年八月十三日)粉碎“四人帮”斗争的伟大胜利(一九七六年十月七日)努力把铁路工作搞上去(一九七七年二月十四日)把“四人帮”颠倒了的路线是非纠正过来(一九七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一九七七年十月九日)把中国自己的事情办好(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十九日)重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发展我国无产阶级的先进军事科学(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五日)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制(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五日)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加快广东建设步伐(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九七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四日)向山区进军(一九八0年五月十七日)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0年九月十六日)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重视干部队伍的现代化建设(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长征的艰险历程(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二日——四月二日)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信(一九八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