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的话我从警8年,后又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工作,深感诱惑侦查是一个“问题”。于是,找在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教唆犯研究》时,顺带研究了诱惑侦查中的一些理论问题,并设专节对此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述。:l再后来,我又将自己对诱惑侦查的一些研究和思考进行系统整理,总结出“诱惑侦查有限适用理论”,以《论诱惑侦查“有限适用”理论及其借鉴》为题,在《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期上公开发表。与我不谋而合的是,当时正在四川大学法学院攻读诉讼壬硕士学位的赵勇,他现在已经成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颊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也以诱惑侦查力学位论文选题,对“中国诱惑侦查的现状与规制构想”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并干2002年6月顺利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论文质量得到了答辩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因为这种“缘分”,我与赵勇便多次展开了诱惑侦查问题的讨论交赢,双方均觉得对诱惑侦查只题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我们注意到,学术界尽管对诱惑侦查问题有所研究,报刊杂志上也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