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报告》(第2卷)仍然保持【主题法务】、【焦点论坛】、【判例评论】、【司法指南】、【律法档案】等5个栏目。【主题法务】安排研讨的课题是“验资机构的民事责任:法学界与会计界的讨论”。本卷以笔谈的形式,安排南京大学法学院史敏等人所撰21篇文章,这些文章分别从第三责任说、侵权责任说、违约责任说、以及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对验资机构的民事责任展开了探讨,其共性之处在于:作者都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并且都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深化了法学界的相关讨论。本卷还专门约请颜延博士组织发表了会计界的4篇论文。第1篇是张为国教授等撰写的《我国应如何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莱法〉》。第2篇是李若山教授等撰写的《试论我国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第3篇是颜延撰写的《为独立审计准则辩护——从注册会计师的注意义务看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第4篇是洪磊等撰写的《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一个案例的视角》。本栏目还特别集中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自1996年以来针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问题所下发的6件司法文件,旨在方便理论界和实务界查考。【焦点论坛】本卷安排3篇文章。围绕公司治理中的前沿问题“公司内部机构诉讼”展开讨论。【判例评论】本卷刊发沈晖撰写的《公司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追问——对谢民视诉张瑞昌、金刚公司股权纠纷案的评析》。该文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近期刊发的案例所关涉的公司法理论问题的追问,探讨了三个问题:即公司登记具有何种功能——设权性功能抑或宣示性功能?公司是否可以为董事承担债务?以及董事会决议是否具有合同性质?值得实务界关注。【司法指南】本卷特别约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贾纬法官主持,登载4篇文章。第1篇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叶小青法官撰写的《司法解释对债权人的保护——解析〈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篇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贾纬法官撰写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责任之发轫——解析〈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篇是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律师撰写的《律师视野中的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发展历程、需应对的问题及衍生的法律课题》。第4篇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下发的《关于公司法适用若干疑难问题的理解》。【律法档案】收录6件司法文件。一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为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三为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四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五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六为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供实务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