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大浩瀚的乐律学史料经历过漫长的封建社会,由于律学与音高、 教学、 乐理 、历法 、占卜等不同性质的事项盘根错节的交织在一起,精华和糟粕混杂在一起不足为怪,首当其冲的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需要我们运用现代科技的方法和手段去梳理,以便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作者在《中国传统管律文化通论》中提出了如下的新观点:1、对于管律律种学研究,文中提倡音乐考古与文献查证、音乐史资料与国外声学理论、音响物理学技术组合,理论论证与复原(制管)验声相结合的方法,并在此“整合”研究的基础之上,注意对传统经济方法论的扬弃和提升。2、在阐述了律管作为狩猎工具、生活用品,经历图腾崇拜与祭祀礼器、吹管乐器到单纯律管的发展过程,对于我国古代律管的起源、管律的形式、计算和发展史等方面作了多层次、全方位的详实考证之后,对“中国管律西来说”作了强有力的否定。3、将弦律的“倍半相生”(八度)应用于同径管律,其管长比为9:4。本文通过对古人“以耳齐其声”以制律的逆向考察,将此管长比由旧说清代的徐寿、康熙帝推前至隋代的刘焯、晋代的荀勖乃至公元前239年成书的《吕氏春秋》;而他在制管验声、数理计算与比较的基础之上,最终推断出西晋泰始时期的荀勖是9:4的伟大发现者。4、提出了我国古代十二律制管律和七律制管律在音乐实践中应用的可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