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论》立足对骗局的特点的揭示,分析了“行骗者”的心理机制,对种种骗局进行分类解析,意在提高人们在各种骗局前的“免疫力”。全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骗局界说”分析了“骗局的特征”、“骗局的类型”,并以“史”的眼光,描述了骗局的演变;第二部分“骗局结构”分析了骗局的主体、客体、目的等;第三部分“骗局识防”从实践的立场,为人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识破骗局的方式方法等。所谓“骗局”,作者认为,“指的是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好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引诱人上当受骗的圈套”。这在实质上揭示了人们对骗局的最基本的认识。为什么有骗局?就是有人想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法利益。利益有“合法”和“非法”的区别,手段有“正当”与“不正当”的界定,而欺骗却是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的行为,人们对这种行为的评价既有伦理层面的,也有法律层面的,但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评价,都体现了人们的价值崇尚,所以对待骗局的态度,体现了一种公共社会心理。如果人们以求真求实的心理来拒斥骗局,且以一定的法律条文来鼓励人们对骗局进行揭露,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朝健康的方向发展,就不会出现像鲁迅所痛斥的“瞒”和“骗”的社会的存在。实际上,从社会现实而言,“骗局”是一种社会现象,但人们一旦对一个个“骗局”进行深入分析,就可以认识到,“骗局”源自一种深层次的社会心理。从这本《骗局论》所列举的一个个骗局来看,我们会发现,许多骗局之所以能够得以实现,无不与受骗者不健康或不健全的心理有关,所以从心理发生角度而言,我们甚至可以说,“骗局”是心理与心理的较量。这正应验了刘水清先生在该书的《自序》中所说的,“骗局是行骗者与受骗者‘密切合作’的产物。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恐怕没有一个例外。”尽管行骗者行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许多骗局之所以成功,无非利用了受骗者“善良”的心理和“想占便宜”的心理。从这个角度来看,骗局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种不健康的社会公共心理,也因此,从心理机制而言,行骗是一种病态的心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