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行政法法典化:必要性与可能性”。这里收集的几篇文章主要涉及新世纪行政法学研究的新课题。其中我认为最有价值的是探讨未来行政法的法典化问题。虽然行政法的法典化将历经艰难曲折,但是我总以为其并非不能买现。随着各个重要领域的行政法规范日趋完整,那么像荷兰国那样采用新的立法技术,制定统一的《行政法通则》乃至未来的《行政法法典》也是可以实现的。只不过这样的场景出现还需要待以时日。第二部分"行政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这里收集了6篇文章。既有对行政立法的扩张与法律监控的一般性论述,也有对关于学位制度改革、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政府采购立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制度完善等具体领域行政立法问题的分析。当然中心是围绕着如何能使行政立法进一步地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说其民主化,主要是强调其行政立法的制定过程,如何能最大程度地让公民有效参与立法,如何能使行政立法最大程度地反映民众意愿与要求。说其科学化,主要是强调立法内容的科学性,符合客观规律与客观实际。通过专家咨询与参与等机制确保行政立法的科学性。说其法治化,主要是强调整个行政立法活动都应遵守法治原则和反映法治精神。行政立法活动本应是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第三部分"市场经济与法治行政"。这部分收集了5篇文章,其中有一篇未曾发表过。这几篇文章涉及如何看待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职能划分,如何改革现有的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政府在很多领域面临着挑战与考验。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文便是针对这一情况所做的分析与研究。第四部分"基本国策:生育权利、自由与限制"。作为中国学者我们最能体会到这一话题的敏感性、严肃性和重要性。说其敏感,是因为我们去有关部门调查、了解计划生育领域的现状与存在问题时,很多机关工作人员都讳莫如深,难言真情。在很多人眼中,此问题也很容易同所谓的人权问题相联系,故十分敏感。说其严肃性,它也确实影响着我们的每一个家庭甚至每一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不仅影响着我们这几代,还完全可能影响到我们的子孙后代。从小处讲涉及到每个具体的家庭,从大处讲涉及国家的人口规模、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等可持续性发展的问题,故谈起它,我们真的并不轻松,而是十分沉重与严肃。说其重要性,它倒真是涉及个人的权利与自由的限制,涉及基本人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绝不可等闲视之。这里的三篇文章本书是首次发表。作者结合参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经历与体会,对这一人们常见但法学界又很少介入的领域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在"从基本国策到基本法律"和"略论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两文中,作者重点阐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以及立法特点。在"论我国的社会抚养费制度"一文中,作者阐述了社会抚养费这一特殊制度的产生与嬗变的历史,探讨了这一制度确立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五部分"程序法治:程序正义与行政程序"。这里收集了4篇文章,一篇是结合2002年1月铁路客运列车调价听证会对价格听证制度进行了分析。有两篇是关于日本行政程序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法律规范内容、特征的分析与阐述。还有一篇是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的综述,该会议的主题是行政程序法的比较研究。编入这几篇文章的目的意在借鉴他国立法经验,期盼着中国行政程序法的早日出台。此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第六部分词法审查:行政诉讼理论与判例研究"。这里收集的11篇文章,都与行政诉讼或司法审查有着一定的联系。尽管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时间不长,人民法院法官行政审判经验也还不很丰富,我们深知,制度的完善还需要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法院法官的经验还需要不断地总结与积累。但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最近一些年的行政审判工作也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在很多领域,在不少的行政案件审理中,行政法官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做出了具有重大影响的判决。这些都是值得充分肯定的。第六部分所收集的文章既有对于行政诉讼一般理论问题的论述,又有对于具体个案的分析与研究。我选择了在行政审判领域有较大影响的若干个案,如"海南凯立诉中国证监会案"、"汇丰公司诉哈尔滨市规划局案"、"乔占祥诉铁道部案"、"刘秋海诉北海市某交警大队案"等进行了分析。应该说这些案件都反映了一定的时代特色。实践中像这类判决还很多,只不过是没有很好地进行挖掘和分析罢了。它们反映了某一个时期法官们在现行制度下所作的巨大努力。应该说这些判决中的大多数还是充分反映和体现了他们的智慧的,但是个别判决也反映出制度缺失所导致的问题。作者对这些判决予以关注,进行了个案分析与研究。我对这些案例和判决进行分析与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分析个案,发现法官在现行制度下作出的具有智慧性的判决对社会产生的良好影响,发现这些理性判决背后所深藏着的一颗炽热和滚烫的心,发现这些判决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发现这些判决对完善相关制度所作出的巨大贡献。通过对这些案例与判决书的分析,也着眼于探讨如何完善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