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 1923年9月15日出生在河南省巩县(今巩义市)董沟。原名张妙玲。9岁随父张福仙学戏,后拜翟彦身、周海水为师,兼学花旦、小生、武生诸行当,10岁登台,总汇于旦角。得王镇南先生帮助,13岁主演六部《西厢》,名满开封。她原习豫西调,后在演出中逐渐融豫东、祥符各调于一炉,并广征博采,收各家各派及一些姊妹剧种之长,大胆创新,开豫剧唱腔改革之先河。后因病不能再演武戏,乃更加潜心钻研青衣、花旦之表演艺术。日寇侵华,她首演抗日时装戏《打土地》,显示了她作为一位爱国艺人的民族气节。 1938年西向长安,在陕甘演出,名声大振,得“豫剧皇后”之誉。1948年在西安创办香玉剧校,致力于培养青年演员,后改建为香玉剧社。1951年为支援“抗美援朝”,率剧社巡回西北、中南各地义演半年。以演出收入捐献“香玉剧团社号”战斗机一架,受到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和西北军政委员会文化部等部门嘉奖。1952年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以《花木兰》一剧获荣誉奖。同年赴维也纳出席世界和平大会,并访问苏联、匈牙利等国。1953年率团赴朝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慰问演出半年;1954年又到天山南北为边防战士和新疆各兄弟民族慰问演出4个月。特别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1979年,常香玉的歌喉响彻了广西边防。1987年12月,她自筹资金22万元设立“香玉杯艺术奖”以奖掖河南地方戏曲的优秀人才。常香玉从艺70多年来,在艺术上一直表现着炽热的追求。其唱腔舒展奔放,变化自如,达到了很高的美学境界和艺术造诣;表演上刚健清新,细腻洒脱,已形成了众所公认的“常派”风格。代表作《花木兰》早在1956年已拍摄成戏曲影片。常演剧目还有《拷红》、《断桥》、《大祭桩》、《破洪州》、《五世请缨》和现代戏《红灯记》等。1956年曾担任河南豫剧院院长,20世纪80年代初期又担任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和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剧协主席、河南省文化厅顾问等。是戏曲界公认的豫剧大师。 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6月1日逝世后,使无数人陷入悲痛之中。常香玉是一位戏剧家,但又不仅仅是戏剧家。她在艺术上创立了豫剧“常派”风格,培养了大批传人,使豫剧这一传统艺术在继承中又有发展。更加让人敬佩的是,她一生热爱祖国,热爱观众,抗美援朝时,用义演的收入购买捐献了“香玉剧社号”战斗机,被誉为“爱国艺人”。本书的内容根据她的谈话记录整理而成,是对这位“豫剧皇后”最好的纪念。